联系我们
欢迎任何形式的媒体与商务合作
深入的了解,有利于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座机:028-86051933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2021-03-15 11:26:18
关于芦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关于芦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芦山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HSZB-SC-20210301
2.2项目名称:关于芦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3最高限价:200000元
2.4项目地点:芦山县公安局
2.5服务期限:根据合同所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年03月16日至 2021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1)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3月19日 10 时 30 分,地址为 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35一652295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
本比选项目为关于芦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芦山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HSZB-SC-20210301
2.2项目名称:关于芦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3最高限价:200000元
2.4项目地点:芦山县公安局
2.5服务期限:根据合同所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年03月16日至 2021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1)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3月19日 10 时 30 分,地址为 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35一652295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

